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》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公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一、《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》(HJ 1182-2021)
本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。
二、《水质 氧化乐果、甲胺磷、乙酰甲胺磷、辛硫磷的测定 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HJ 1183-2021)
本标准自2021年12月15日起实施。
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生态环境部
2021年6月3日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3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