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规范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工作,现批准《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(试行)》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公布。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 《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(试行)》(HJ 1185-2021)。该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。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查询。 特此公告。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7月7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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