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公布。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 《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1184-2021) 本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。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3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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